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修订工作,分地区了解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近日,环资司带队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等部门赴广东省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广东省、福建省和广西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汇报。广东省经信委、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深圳市科工贸局、福建省经贸委、广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等有关部门同志参加会议,并介绍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布实施以来取得成绩和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和措施。会后调研组一行还考察了相关企业。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在汇总各地有关情况和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十一五”期间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开展,特别是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目标实现的作用进行了认真梳理,为“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修订目录奠定基础。